(1) 本仪表规定车号为5位数(1~99999),货号为3位数(0~200),客户号为2位数(0~99备注号为2位数(0~99)。
(2) 最多可以存储2400组称重记录,存储满后,自动删除最早的那组记录。
(3) 最多可以存储1500组车号皮重,若车号多于1500个时,仪表会显示【Err 10】,此时可通过本章第三节中介绍的方法清除某个车号或全部记录。
(4) 每个货号、客户号、备注号都可对应5个汉字或10个ASCII码(一个汉字对应2个ASCII码),在打印时会代替相应的货号、客户号、备注号(如果汉化打印设置有效时)汉字输入方式详见本章第四节。
(5) 每贮存一组完整的记录,同时打印出该组记录(如果打印设置有效时)。
(6) 数据贮存有以下三种方式:
① 直接一次称重(按【储存1】键)贮存:即进行一次称量便将当前数据构成一组记录贮存和打印。
② 称量时先预置或调用已知皮重,一次(按【储存2】键)贮存构成一组完整记录;或称量的不是装载货物的车辆而仅仅是一个货物(车号为00000或不使用车号),一次(按【储存2】键)贮存构成一组完整记录。
③ 两次称重(按【储存2】键)贮存:先空车(按【储存2】键)贮存再满车(按【储存2】键)贮存,或者先满车(按【储存2】键)贮存后再空车(按【储存 2】键)贮存,也就是说要经过两次(按【储存2】键)贮存才构成一组完整记录。按【储存2】键贮存时,为了能自动识别区分以上②、③两种贮存的情况,特作以下协定:
▲!车辆的车号必须是 00001~99999 之间的任意数。也就是说00000 不能作为真实车辆的车号。如果车号设置为00000时,表示前来称重的不是一个载物的车辆,而仅仅是一个货物。此时仪表将按照②的方式贮存。
▲!如果仪表的去皮标志符亮,则皮重已知,因此一次贮存便构成一则完整的记录。
▲!如果车号设置为00000以外的任意5位数,而且仪表的去皮标志符不亮(即毛重状态时),则必须经过两次贮存操作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记录。
▲!如果选择不使用车号,则表示称量的不是车辆,一次贮存便构成一个完整的记录。
(7) 贮存操作的方法:
贮存操作举例详见附录A
(8) 数据不稳定时,或毛重≤0或净重≤0或不满足回零条件时,都不能进行贮存,否则仪表显示【Err 19】,以提示操作者。
(9) 关于自动贮存和打印:
① 自动贮存打印的设置见打印设置一节。
② 自动贮存打印时,不存在两次贮存方式。
③ 自动贮存时,贮存的车号、货号为贮存前已设置好的车号和货号。
④ 自动贮存的皮重值分以下三种情况:
a) 仪表的去皮标志符亮时,便以当前称重的皮重值存入该组记录。
b) 仪表的去皮标志符不亮时,便自动在内存中查找该车号下的皮重值,并以该皮
重值存入该组记录。
c) 仪表去皮标志符不亮时,且内存中该车号下的皮重值没有时,便以0作为皮重
值存入该组记录。